新京报讯 4月1日,亚太药业发布公告,拟出售全资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兴亚药业”或“标的公司”)100%股权。
3月31日,公司与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浙江中清大”)签署了《关于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》,将公司持有的兴亚药业100%股权转让给浙江中清大。
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,兴亚药业应付公司借款为人民币4872.89万元,经各方协商一致,本次交易采用承债式收购的方式,即浙江中清大本次在受让兴亚药业100%股权的同时受让及承接兴亚药业应向转让方偿还的负债4872.89万元,并按协议约定向转让方偿还前述负债,即就本次交易,浙江中清大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标的公司100%股权的价款1.26亿元,并偿还标的公司对亚太药业的债务4872.89万元,即受让方应合计向亚太药业支付1.75亿元。
校对 王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