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,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,自4月9日起,我市延长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至65岁。
据介绍,此前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:希望顺应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,要求延长从业年龄。市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出租车驾驶员急难愁盼问题,认真组织研究,参照杭州、宁波等城市经验,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,制定印发了《关于试行延长优秀出租汽车驾驶员上岗年限至65周岁的通知》,明确符合条件的优秀出租汽车驾驶员可申请延期注册至65周岁。
“此次政策调整响应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呼声,并结合行业实际,将男女驾驶员的从业年龄从原有的男性60周岁、女性55周岁,一并放宽至65周岁。”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负责人说。
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延续注册的,须符合以下要求:曾取得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;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;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或者职业禁忌症;年龄不超过65周岁;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吸毒记录,无饮酒后驾驶记录,机动车驾驶证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;无暴力犯罪记录;按照规定经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;信誉考核A A级以上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通过“个人申请-企业审查-部门复核”流程,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,每年延期注册一次。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经注册后,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。
“开了20年出租车,对这份工作充满感情。政策不仅让我们能继续发挥余热,每年的健康体检和安全审核也让家人更放心。”出租汽车驾驶员王师傅说。
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举既缓解了行业驾驶员短缺问题,也为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提供了就业机会,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核保障了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。(记者 马明明 通讯员 田宇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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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帆帆
来源:河山新闻客户端